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四川省委员会文件
川贸促[2008] 5 号
关于组团赴泰国参加
大湄公河次区域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贸促支会、国际商会、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加强中国与泰国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经贸合作,应泰国商务部邀请,我会将组团参加2008年2月在泰国清迈举办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商品博览会。
此次博览会由中国、泰国、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发起,泰国商务部承办。举办地:泰国清迈。各发起国均将组织大型代表团参展。泰国75省均将组团参展。展会规模为国际标准展位600个。
清迈是泰国第二大城市,也是泰国北部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参加此次博览会将会为我省企业带来商机。展会结束后,将参观曼谷。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时间:2008年2月7日至12日
二、参展范围:
1、纺织、服装。
2、食品、饮料、调味品、酒类。
3、小五金、仪器仪表、餐具。
4、小电子产品。电缆。电器(如微波炉、洗衣机、录像机、小电冰箱、小电视机)。
5、药品、医疗器械。
6、小农机、农药、生长剂。
7、化工制品、化妆品。
8、家具装饰品、工艺品。
三、费用:
1、展位费:标准展位(3m×3m),8000元人民币/个。包括:隔板、楣板、一桌两椅、220V插座一个、一支日光灯或二支射灯。
2、参展人员费用:4500元/人
含:统一支商务活动、商务考察和全程国内国际机票、食、宿、用车、门票、签证、机场税、燃油附加税、境外小费和个人零花费等。
四、展位费补贴:
为支持我省企业开拓东南亚市场,组织单位将为参展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50-70%的展位费补贴。
按政策规定,展位费先交后补。补贴在展会结束后按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管理部门通知精神办理有关手续。
五、报名办法:
1、请参展企业于1月20日前将附表填好,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会,申报展位和出访人员,汇出参展费用。
2、出访人员手续:
1)个人标准证件照片4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光面、小二寸);
2)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面);
3)因私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
4)个人定期存款银行证明(1万元人民币以上)。
3、我会统一办理出国签证。出访具体日程安排和出国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省贸促会东南亚经贸合作部
活动负责人:刁鹤林
联系人:曾蓉梅、李欣芯、曾迈
电 话:(028)66103051、66103022、66103047、66103046
传 真:(028)66258347、66103046
地 址:成都市蜀兴西街36号四川省贸促会/成华街7号商务厅
邮 编:610036
七、银行资料:
户 名:四川省国际商务信息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高新西部园区支行黄忠大道分理处
帐 号:4402 2544 1900 0014 079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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